没有商铺的街道看不太清路,油灯在这个时代不是寻常人家能够用得起的,没人愿意将自家那点光亮借给过路的人照明。
一个月的高强度训练,硬生生的把唐霄从一个白白嫩嫩的奶油小生,变成一个皮肤黝黑的健壮少年,加上穿的蒙家军军服和挑的战马好死不死也是通体黑色,一人一马简直与黑夜融为一体,一路上不知道撞到多少行人。
有个醉鬼撞上唐霄后,居然顺势对他掏出自己的小兄弟,准备痛痛快快地放水,幸亏他视力够好,直接一记手刀砍在那人脖颈上,不然还没到家就得惹上一身尿骚。
嘭!
唐霄已经记不清这是第几次被人撞到,每次自己看到人都会提前让开,但就跟见了鬼似的,对方最后偏偏还是会撞上来。
这回那人跑的速度太快,撞到唐霄身上竟被弹了出去,力的作用是相互的,唐霄挨了这一下也不好受,揉了揉胸口没好气地骂道:“大晚上的跑这么快,赶着去投胎啊?”
倒地那人脾气也是好,闻言急忙起身,不住地点头道歉:“对不住,对不住,我这有急事,实在没注意,您见谅,您大人不记小人过,您……您在哪儿呢?”
一听这话,唐霄更是气得肺都快炸了,破口骂道:“瞎了你的狗眼,小爷我在这。”
虽然身上黑,但是唐霄牙口好,一口闪闪发亮的大白牙在黑夜里成了别人能够找到他所在的唯一标志。
“真的对不住,我这实在是有急事……”
那人好不容易才找到唐霄,正说着话,突然从怀中传出婴儿的啼哭,那叫一个凄惨,唐霄这才注意到对方怀里还抱着一个襁褓。
“您看孩子都饿哭了,我得赶快回去让我家那婆娘给他喂奶。”听到婴儿的啼哭,那人的神色瞬间变得有些慌张,语气也有些焦躁不安,不过天色太黑,加上一时气急,唐霄也没怎么留神。
那人说完就要离开,唐霄却一把将其拉住:“有你这么做父亲的吗?带着孩子还跑那么快,也不怕伤着孩子。”
噌!
一道寒光掠过,只见那人不知从何处掏出一把匕首,眼中闪过一抹凶狠,猛地朝着唐霄抓着自己的那只手臂划过。
蒙大胡子的训练不是没用的,要搁一个月前,这一刀下去,唐霄十有八九得见血,搞不好这只手臂就废了。不过现在的唐霄在那人掏出匕首的一瞬间就反应过来,立时将手臂抽回,身子往后一退,与那人保持一段安全距离。
就在此时,远处接二连三地亮起火光,唐霄隐约听见有人在喊“抓贼”“偷娃”的字眼,再联想到面前这人的异常,他顿时觉得这件事情似乎并没有那么简单。
唐霄冷哼一声:“原来是个偷娃娃的贼。”
见有人朝这边赶来,那人不再理会唐霄,转身就跑。
唐霄差点在那人手上吃了苦头,以他那有仇必报的性子,自然不可能任由那人就此逃走,旋即翻身上马,赶到那人前面将其拦下,一脸戏谑地望着那人。但这似乎是无用功,因为那人根本看不到他的脸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