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生之事,总有迫不得已之时,十之八九无选择,人所能做的也不过就是在随波逐流的过程中做出自己的选择罢了,譬如撞死在河中巨石上、譬如冲上沙滩…;…;
这就是仅仅能做的些许选择罢了!
这个道理其实我心中早已明了,在我走过的这一万年岁月之中,又有哪次我做的事情不是这样的呢?
说到底,这个道理我实在是太明白了,可我没想到,纵然有一日我走到了这天下第一的地步,也还是难逃世事的捉弄,最后还得面临这样的选择…;…;
一连十日,我一步未动,就盘坐在与青衣共同研究手环的地方,脸上似笑非笑,似哭非哭,或者,这大概是我一生的写照。
最终,还是花木兰轻轻叩开了房门,轻手轻脚的走进了屋子,四下环视一圈,最后目光落在了我与青衣喝完剩下的残茶上,轻轻叹了口气,倒是没有说其他。只是轻轻摇了摇头,默默上来收拾那些东西。
她是个蕙质兰心的女人,想必具体发生了什么事情应当已经从青衣口中多少探知了一些,不过她却没有给我讲什么大道理,大概她也明白,我现在是听烦了那些大道理,什么为了天下苍生牺牲谁谁谁云云…;…;这些话,在我耳朵里面上跳下蹿。都已经起了茧子了,不过,那些道理谁不懂?只是搁谁身上谁疼罢了!
反正,从始至终,花木兰都没有提什么苍生黎民,都没有提什么亿万生灵,她知道,那些东西对我才是真正的担子…;…;
所以,她不说,一直等她收拾了茶盏,走到门口的时候,才忽然幽幽叹息了一声,轻声道:“小天,一个男人在外面想做点事情很难,更何况,你要做的还是这天底下最大的事情。那就更难了,有时候看到你这样,我很心疼,可是我还没法拦着你,归根结底,再难…;…;也得走下去,我就算是拦了,也拦不住你,难道不是吗?我们终归还没咽了气…;…;”
说完,花木兰头也不回的走了。
只留下我一人在屋中苦笑…;…;
再难,也得走…;…;
这个女人啊,真不是一般的聪明,总是一针见血…;…;
是啊,不管多难,总归得走下去,撇开那天下苍生什么的大仁大义都不管了,我不还得走下去么?在这里胡思乱想又有什么用?
最后,我还是被花木兰点醒了,决定出去走走了,若说主意,我心中其实也没什么主意,就是觉得,不管怎样,我总该是去见一见曹沅他们的吧?
不过,等我走到门口的时候,墩儿竟然急匆匆的跑来了,他手中还拎着一个黑乎乎的坛子,一路小跑到我面前,说道:“父亲,稍微等一等,母亲让我把这样东西交给你,她说,一会儿你可能需要这个!”
花木兰准备的什么?
我有些疑惑,接过那坛子一看,顿时愣了。
这赫然是一坛绍兴米酒!
手里拿着这个坛子,我的思绪却飞出去很远,一直飞到了一万年前…;…;
那是在西域路上,我们沿着古孔雀河的河道寻找失落的楼兰王国…;…;
就是在那时,曹沅感觉到了自己的前世身,大概也是认为自己大限不远了。在一个晚上,她曾与我在沙海中彻夜长谈,说起了许多事情,也说起了她小时候的诸多趣事,譬如她最爱的便是偷喝家中藏着的绍兴老米酒,说那味道甜甜的,很甘冽,也很香。常常喝的微醺,两颊通红,不过却也没少因为这个挨了家中长辈的打!
曹沅喜爱的,便是这绍兴米酒了…;…;
只可惜,从那以后,天涯路漫漫,风尘掩埋了一切,我却是一直不曾记得请曹沅好好喝上一顿绍兴的老酒了。不曾想花木兰竟然记住了这点点滴滴…;…;
“母亲说,这味道可能不太一样了。”
墩儿挠了挠头,道:“现在大家伙忙着和地球联系,母亲托着这一股子热潮从地球弄来了这一坛子酒,她说地球经过了一万年的变迁,虽然现在的形态是人类的最高梦想,可还是在发展的过程中被商业摧毁了一切,以前的绍兴老手艺不知道改良了多少次,早就没有原先的味道了,她说…;…;权当做是个念想吧!”
此刻,我心中已经只剩下柔情了,木兰的心思太细腻了,每每都能用柔情冲灭我心中的愁绪…;…;
最后,我笑着点了点头,用力揉了揉墩儿的脑袋,拎上那一坛子绍兴的老酒离开了。几经问询后,终于在距离临天城颇为遥远的一处山谷中寻到了曹沅。
此地,倒是一处天地灵秀的好去处,山谷之中有一处水潭,水潭往西,竟是一片田地,田地中间却是一处茅庐…;…;当真有种结庐在人境的感觉,而这里也是曹沅和媛的住处了。在我身边的许多人中,曹沅就数与媛关系最好,毕竟他们最初的时候属于三清一系,彼此相处的时间很长,进入鬼蜮后二人的住处也是在一起,倒是过上了隐士一般的生活,本已脱离了五谷杂粮的困扰,却偏偏来了个返璞归真,就在此处归耕垄亩,倒也清净。
我来的时候,曹沅与媛正在田地间耕作,二人小心翼翼的照料着一颗颗的嫩绿的作物,脸上也带着知足的笑容,我也是刻意压制了自己身上的气息,所以,一直等我站在她们身后的时候。她们才终于有所察觉,曹沅一回头看到我的时候,脸上明显闪过一丝惊喜,而后说道:“天哥?那日你不是说自己已经闭关了么,怎么今天却得了闲暇来我这粗糙的地方了?”